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公 告
2007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总署令第13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湛江海关委托隶属茂名海关、徐闻海关于2007年1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受理、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并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对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条件、程序等按照报关员资格核准海关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办理。
特此公告。
二○○七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zhong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