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关于报关员注册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南宁海关关区办理报关员注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关单位(含外关区报关企业在南宁海关关区内设立的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注册地海关为南宁海关的,其报关员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由南宁海关办理。
报关单位(含外关区报关企业在南宁海关关区内设立的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注册地海关为南宁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的,其报关员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等手续由各隶属海关办理。办理场所详见《南宁海关受理报关员注册申请场所》(附件1)。
二、申请人应提交本人蓝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用于制作《报关员证》。
三、办理报关员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相关表格及办理须知,可以通过南宁海关网站查询下载,网址:nanning.customs.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宁海关受理报关员注册申请场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Page]
附件:
南宁海关受理报关员注册申请场所
受理单位部门 |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南宁海关现场业务处稽查科 | 南宁市桃源路65号南宁海关办公楼1楼报关大厅 | 530021 |
(责任编辑:zhong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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