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海关2006年度企业和报关员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和《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度报关员年审问题的通知》(署稽发〔2005〕419号)文件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年审
2005年在海关办理完注册登记或已通过2005年年审的原自理报关单位,其《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8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即“X年X月X日起,你单位可按海关批准的范围开展自理报关业务”)。
二、关于报关员年审
鉴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已取消了一年一次的企业年审,同时考虑到新的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即将启用,目前我关已按《海关总署关于做好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应用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署稽函〔2005〕363号)要求,对在海关注册的部分报关员重新办理了注册手续。为了避免重复性工作,提高海关行政效率,减轻管理相对人的负担,按总署有关文件规定,2006年海关将不再开展报关员年审工作。对于已按照海关规定时间、程序重新办理了注册手续的报关员,视为通过2005年度年审。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zhong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