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公告
为便于对已通过2005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向就近海关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兹委托我关所属各隶属海关代办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核和颁发资格证书等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之规定,合格考生向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时,须提交《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准考证主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申请人自行从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打印《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根据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公布的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应当自海关总署公布合格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向各考点所在地海关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