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客户服务:010-5979796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加工贸易 > 正文

来料加工的料、件如超过合同的数量,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推广连接:
2008-7-24 15:53:06
责任编辑: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保存本文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字号:大 中 小

  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允许有一定比例的上下幅度,那么,在幅度之内的多进口部分,如申报人如实填报《登记手册》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海关照数放行。超出上述范围的多进口部分,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对待。申报的,应办理进口纳税手续,其中属领证商品的,还应交验进口货物许可证。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