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报关员资格考试专家解析考点第二章第三节
推广连接:2008-10-8 1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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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实行备案登记制。
(二)核心内容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进出口经营权和进出口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
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
人。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国家主管部门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内容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四类:①法定检验;②合同检验;③公证检验;④委托检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①实施动植物检疫监督管理的方式有:实行注册登记、疫情调查和防疫指导。
②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有: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人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国境卫生监督制度的监督职能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区别
①法律依据不同;②检验、检疫的范围和检查的重点不同;③检查的要求不同。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
(1)出口货物收汇管理。
(2)进口货物付汇管理。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
四、贸易救济措施
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
(一)反倾销措施
l临时反倾销措施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1)形式: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2)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
对最终裁决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
1.临时反补贴措施
初裁决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了解)
(三)保障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200天,此期限计人保障措施总期
限。
2.最终保障措施(了解)。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保障措施全部实施期限不
得超过10年。
(四)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的区别
(1)三种措施适用的对象不同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①反倾销、反补贴主要针对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②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2)三种措施具体的实施条件不同。
(3)三种措施的具体实施形式不同。
(4)三种措施的具体实施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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